经常听人抱怨,说客户指定的供应商不服管。言下之意不服管就是没法管,如果出了问题的话,那对不起,客户,你只能自求多福了。我想说的是,这表面上是不知道怎么管,其实是不愿管的问题;看上去是供应商的问题,其实是采购方的问题。
首先,客户指定并不意味着管不得。是的,供应商是客户指定的,但不要忘了,采购方也是客户指定的,而且是客户指定来管理供应商的。虽说客户指定的供应商没法随意更换,但采购方跟客户直接打交道,可以更多地影响客户,在未来的项目上选择配合度高的供应商;而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呢,一旦产品开发好了,与客户就没什么接触,能够影响采购方的地方就很有限。
所以,供应商的力量往往没有想象的那么大。采购方看上去没有选择权和议价权,其实是有很多杠杆力量可利用,在与供应商的博弈中,往往处于更有利的地位。采购方意识不到这点,在心理上就输了;后续管理困难,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其次,不是"不服管",而是"没有管"。很多公司的供应商管理非常粗放,可以归纳为"轻管理,重淘汰"----主要是依赖市场竞争,平常沟通、管理有限,遇到问题的第一反应就是换供应商。
但不幸的是,供应商之所以是被客户指定,往往是因为有独到的技术或产品,竞争对手也相对较少,即使是客户也不是说要换就能换的。很多情况下,这种供应商属于战略供应商,或者瓶颈供应商,淘汰不是解决方案。
而采购方呢,在"要么听我的,要么我把你换掉"的"小采购"心态驱动下,碰个鼻青脸肿也就不足为奇了。所以,这看上去是客户指定的供应商"不服管",其实往往是采购方"没有管",没有尽到管理责任,或者不愿管。
最后,与其相互攻讦,不如相互配合。因为是客户指定,"拉郎配",采购看着供应商就不顺眼。再加上迷信"没有选择权就没有管理权","小采购"们就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供应商管不好。接下来呢,就是有意无意地找供应商的错,以"证明"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。
双方就如婆媳关系。同样的事,发生在"女儿"身上过得去,发生在"媳妇"身上就过不去----"女儿"是自己选择的,多大的事儿都会替她藏着掖着;"媳妇"是别人选择的,所以就一门心思地等着揪错。"婆婆"这样对付“媳妇”,也决定了"媳妇"会怎么对付“婆婆”。双方打心底里都想着证明对方有问题,就注定日常没有多少沟通、协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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