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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供应商该不该罚?

来源网络
2024-06-06 / 0 评论 / 0 点赞 / 39 阅读 / 5092 字 /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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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该不该罚供应商?

01报关单据做错了

圆圆负责的一个国外的长期供应商,一次送货时,里面既有研发实验用的样品,也有量产用的正式产品,虽然是一起发货,却应该分开做出口单据,因为样品是免税的,而正式产品在报关时是需要征税的,不把单据分开做,就都得征税。

货到了海关后,圆圆才发现单据没有分开做。这样一来,要不就得多交些关税,要不就得加急重做单据。经过计算,还是请供应商重做了单据。因此多产生了200美金左右的手续费和罚金。


02进出口部门要求罚供应商

进出口部门要求圆圆去和供应商交涉,承担这200美金的费用。因为他们认为这次完全是供应商的错,过去几个月的样品和成品一起发都能做得很好,就这一票,突然就做错了,所以要罚供应商。

03EXW和CIF

而让圆圆为难的是,负责这个供应商的新产品研发的开发工程师小胖告诉圆圆,和这家供应商就样品供应签订的合同的EXW的,也就是买方应该负责所有物流费用。而该公司供应的量产用成品的贸易条款是CIF的,供应商承担运保费。是小胖为了省运费请供应商把样品和成品拼箱的,供应商也很配合。这些,都发生在圆圆入职之前,她这是刚知道。

小胖要求,如果罚了供应商,得保证供应商不会因此以后不再配合合并发货,不然以后每次单独发样品都会增加不少国际运费,而这些运费,都是要花研发部门的预算的。

圆圆一方面觉得供应商是有错,前几次都做得挺好的,这次突然就做错了;另一方面,圆圆又觉得供应商好像有点冤,本来是帮忙合并发货的,还帮出罚金来了。要是分开发货,根本不可能出现把单据做到一起去的情况。


04要不先谈谈?

圆圆好为难。她一来担心供应商会不同意,强压供应商可能导致对方要求以后分开发货,但另一方面,如果不去罚供应商,她又担心进出口部门的非议。在公司里,只要有人说“罚供应商”,就好像是在保护公司的利益,采购只要说“不该罚”,就有“胳膊肘往外拐”的嫌疑。

进也不是退也不是,圆圆有点想去问问自己的领导毕经理,但想到毕经理可能会问自己有没有跟供应商谈过,所以,圆圆决定先试试跟供应商谈一谈,如果对方不同意,再找经理请示。

这个案例的问题是这样的:

1.你觉得圆圆需要解决的问题到底是什么?

2.她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?

3.如果你是毕经理,了解整个过程后会如何辅导圆圆?

二、从流程看

在案例中,圆圆最纠结的是,到底该不该罚供应商。但其实事情发生后,最先应该关心的,是如何解决和避免问题,其次才是责任划分。

所以首先要做的,就是分析到底问题的原因是什么,如何才能用最低的成本避免它发生。只有在找到了问题根因和最优改善方法的情况下,才有条件正确分析当前问题的责任归属和对应的商务处理方案。

01 问题分析

这个案例并不难,从流程上看,不良结果是供应商一方在与量产品一起发送的样品时,样品的出口单据没能单独制作。很容易看到解决方法有两个:

方法1:改善供应商的样品出口单据制作或检查(以下简称“出口制作”)

方法2:增加采购部核对带有样品的进口单据的环节(以下简称“进口核对”)

亲爱的读者,你认为应该选用“出口制作”,还是“进口核对”,还是两个都选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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