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时间,和一个朋友出去吃饭,他告诉我自己现在要晋升管理层了,但是有一段时间的轮岗,就是在公司的其他部门待一下,方便以后的管理和对其他部门的了解。
"这样很好呀"我说。
"好什么呀,你都不知道,我前几天待在采购部门的时候,发现了大量回扣问题,里面的人各个都是"人才",谈合作,吃回扣,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,不知道有多熟练。我好纠结,要不要跟我们老板汇报。"
听到这里,我顿了顿,企业采购部门吃回扣问题本来就是屡见不鲜的事,没什么大惊小怪的,就说:"这种事情很常见啊,你们老板应该知道的吧。"
"知道什么呀,我们老板以前是发现这种问题,然后就让自己的外甥成立了个检查部门,还把之前的采购部的很多人都给开了,没想到这刚不到半年,贪腐又出现了。"
"成立了什么部门?采购二部?"我故意说错道。
"什么采购二部,是检查部门,专门来防治腐败的。"
防治腐败
我把朋友公司的检查部门故意说成采购二部,是因为在管理贪腐的过程中,用这种一个部门去管理另一个部门的结果,就是增加了一个腐败部门,只从内部管理,控制不了供应商,当他们知道另一个部门有采购的决定权时,利益就会增加一份来到这个部门,这样反而增加了贿赂的成本,从供应商的角度来说,这些都算作自己的成本里,所以产品的质量自然会减弱,朋友的公司就是这个例子,增加的检查部门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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