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论是服务于下游工业品企业的中间型工业品,还是服务于工业和工程的最终工业品,工业品采购交易中,尚未形成消费品层层代理的完善渠道商体系,采购商与生产商直接交易的企业居多。
出于采购商与代理商交易的体系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,工业品营销中代理商规模还不大。
所谓“买的没有卖的精,卖的没有做的精”。代理商一般带着生产商赋予的光环出现在采购商面前,与采购商进行交易谈判时提出相应的质量保障、售后承诺等条件,依然能够赢得一批采购商的好感与信任。
诸如此类的销售渠道实现了生产商和代理商的双赢结局,但对采购商却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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